他們不是低保人員,也不是收入在低保金兩倍以內的邊緣戶,但他們因為家裡長期有病人而造成貧困。除了社會捐助,政府資金還有沒有可能對他們進行救助?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摸底,2014年元月起,南京市民政局和財政局將在建鄴和高淳兩區進行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臨時生活的救助試點,由此拉開全市可能涉及到的幾千戶家庭的臨時救助。
  揚子晚報記者 董婉愉
  什麼人可以申請?
  家庭純收入低於36322元
  以市民李先生為例,他患有尿毒症,每月的醫葯費開支在基金報銷外,個人需承擔不少。他的退休工資在2000元以上,妻子的工資也有2000元,有個在讀書的孩子。家庭收入遠遠超過目前南京城市低保600元/月和農村最低420元/月的救助金標準,因此不能獲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像他這樣的情況,就屬於典型的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現有救助政策“光顧”不到他。
  “持有南京市常住戶口、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家庭,滿足這兩個基本條件才能申請因病支出型救助。”
  據介紹,此處對貧困的標準是這樣定義的:提出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純收入(即全部收入減去看病的支出)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民人均純收入。2012年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6322元。也就是說,低於去年36322元年收入的患者家庭,可以提出該專項救助的申請。
  此外,沒有享受城鄉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及特殊困難殘疾人待遇的;在提出申請前6個月內,家庭成員在基本醫保範圍內自負醫療費用總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或雖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療費用支出後的月人均數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
  救助標準是多少?
  一年最多獲救助10800元
  記者瞭解到,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的臨時救助,12個月內一般不超過兩次。經批准的因病支出型救助,在審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臨時生活救助金。在提出申請之月前6個月內,家庭自負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全額給予3個月的臨時生活救助金,救助金=當地低保標準×家庭人數×3。
  市民李先生如果申請臨時救助獲得通過,那他將得到600×3×3=5400(元),一年中看病住院花銷過大,最多可以申請兩次,即10800元。
  在提出申請前6個月內,家庭自負醫療費用支出未超過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負醫療費用支出後的月人均數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60%給予3個月的臨時生活救助金,救助金=當地低保標準×0.6×家庭人數×3。以600元城市低保標準為例,即600×0.6×3=1080(元)。
  怎麼申請?
  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
  根據新政內容,救助的程序是: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向所在社區提出臨時生活救助申請,區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以下稱街鎮)負責本轄區內因病支出型救助的管理審批,由政府給予基本生活救助,體現“救急、救難”的原則,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因病支出型救助申請的審批,特殊情況可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社區受街鎮委托,負責因病支出型救助的日常服務。
  鏈接>>>
  以下人員不得申請
  因病支出型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參照《南京市城鄉低保條例實施細則》。與申請低保的門檻一樣,為防止少數人鑽政策空子,此次也對一些人員設置了限制:
  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即常說的人戶分離;
  家庭擁有汽車、大型農機具;家庭擁有非住宅類房產或兩套以上且人均建築面積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準的住房;
  持有金融、保險、證券類財產;擁有價值超過當地低保標準12倍收藏品;
  拒絕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核查,無法核實真實收入或醫療費用支出情況;
  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括隱性收入)、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和證明;因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或應由其他渠道承擔的醫療費支出。
  因病支出型救助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承擔,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試點並推開以後,有望成為南京城鄉一個長期有效規範的救助制度。在管理上,對已審批的因病支出型救助,區民政部門和街鎮應結合低保定期核查的時機至少覆核1次。對覆核發現申請家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根據有關規定追繳騙取的臨時生活救助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原標題:因病致貧家庭將受到臨時救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m34imqnh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